Article 46

In force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未经法定程序,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

确需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等措施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企业或者向社会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