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气象灾害的特点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修建水利抗旱工程、防洪设施、应急避难场所,疏通河道和城市排水管网等,采取巡查检查、交通疏导、积雨雪清除等措施,保证恶劣天气条件下水、电、气、暖和交通道路、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