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养犬区域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区为重点管理区,其他区域为一般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工商业聚集区、人口稠密区、旅游景区以及周边区域,经所属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后,可以按照重点管理区进行管理。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细化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范围,按照城市规划和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