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水义务,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浪费水和不履行节水监管职责的行为。

对节水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