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4

In force

用户非法取水的,按照单位时间管径流量×取水时间×水价的计费方法收费。

非法取水时间无法认定时,按照不少于180日不多于360日计算;洗浴场所用户每日按照十二小时计算;其他非居民用户按照每日八小时计算;居民用户按照每日四小时计算。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