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地籍总调查,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应当查清权属、用途、界址、面积等状况,设定不动产单元,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建立地籍调查成果更新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