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辖区责任人不履行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辖区责任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