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通行、停放、充电以及相关安全管理活动。

国家法律法规、本省省级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