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

In force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抗旱和供水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岸线资源,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发挥河道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Local Regulations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