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个人养犬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无因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无三年内犬只被没收或者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记录。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居住证;

(二)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