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市人民政府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对政府组成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界定,并附送以下材料:
(一)针对有关政府部门管理权、处罚权等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由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者形成的会议纪要;
(二)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等有关方面意见,形成的反映最终意见的会议记录等材料;
(三)其他针对重大问题征求意见,形成的反映最终意见的原始材料。
Local Regulations ·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