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设有食堂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堂餐饮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管理,科学评估用餐需求,合理采购、制餐、配餐,健康、经济、规范提供餐食。

单位食堂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反餐饮浪费标识,引导用餐人员适量取餐,提醒、纠正浪费行为,及时优化供餐服务,根据条件实行自选点餐计量收费。

Local Regulations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