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黄河防汛队伍实行专业防汛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群众防汛队伍相结合和军警民联防的原则。

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由各级黄河河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

群众防汛队伍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当地人民武装部门负责组织和训练,黄河河务部门负责技术指导。

驻鲁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根据国家赋予的防汛任务,参加黄河防汛抢险。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