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河道管理档案,加强河道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包括内部用户管理、河道利用管理、在线监控、案件网上运行等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信息共享。

Local Regulations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