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户籍等不同,以及因残疾受到歧视或者不合理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