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7

In force

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的,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接到投诉的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并书面告知处理结果。受害妇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