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图纸配套,说明清晰,内容完整。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措施建议。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