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海绵城市科学技术研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