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代表应当按时出席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忠实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参加选举和表决。

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会前应当书面向人大常委会请假并经批准;会议期间应当书面向所在代表团团长请假并经批准,并由代表团书面报告秘书处。

秘书处负责向主席团报告代表出席大会会议的情况和缺席的原因。

Local Regulations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