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以外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确需留人值守并住宿的,应当符合下列消防技术标准:
(一)住宿部分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的位置,并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之间设置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防火分隔;
(二)配备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施或者自动喷水局部应用设施、应急照明灯具等消防器材、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有效;
(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宽度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并保持畅通;
(四)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Local Regulations ·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