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在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停车场管理制度,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二)将车辆停放在施划的停车泊位上,按照标识方向或者顺行方向停车;

(三)按照规定缴纳停车费;

(四)燃油车辆不得占用新能源车辆充电车位,新能源车辆充电完成后及时驶离充电车位;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