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聚集区制定供热规划,建设和完善供热管网,逐步对产业园区实行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在燃气管网和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的区域,不得新建、扩建、改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的供热设施;已建成的不能达标排放的燃煤供热锅炉应当限期拆除。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