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中原农谷属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创新土地管理和供应方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在中原农谷范围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