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涉及空间布局的,应当将其相关空间管控要求纳入同级国土空间规划。

城市交通、市政、绿化、环卫、消防、地下空间开发等有关专项规划,应当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相协调。

Local Regulations ·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