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渔业工作。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渔业行政执法职能的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