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市容和环境卫生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完善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

Local Regulations · 石嘴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3,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