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落实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者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不法侵害导致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给予临时救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困境未成年人医疗康复保障制度,统筹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援助等政策,减轻困境未成年人医疗康复费用负担。残疾人联合会和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建立未成年人残疾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置残疾未成年人定点康复机构,提供康复救助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未成年学生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保障体系,依法保障经济困难未成年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建立残疾未成年人特殊教育支持保障系统,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未成年人接受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