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教育、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和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建立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分析预警、转介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大数据比对,主动识别困境未成年人,并依法及时进行干预。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信息采集、调查评估、监护指导、关爱帮扶等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排查、走访,及时了解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就学等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