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Chapter 2 消防安全职责Article 15In force管理机构应当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Local Regulations · 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Article 1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