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景德镇陶瓷协会应当制定“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并予以公开。

“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则应当明确申请条件、办理流程以及“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人(以下简称“使用人”)的权利、义务和“景德镇制”陶瓷专用标识规范使用等内容。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