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景德镇制”陶瓷生产主体应当按照其公开并执行的团体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景德镇制”陶瓷产品应当符合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