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茶产业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引进。

州、县(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种茶、制茶、茶艺、评茶、销售等方面专业技能人才的培训。

鼓励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茶学相关专业的发展,培育茶产业专业人才,促进茶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Local Regulations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