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参与乡村绿化,开展碳汇造林。

列入政府绿化工程范围的社会力量造林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程项目补贴;符合公益林标准的,纳入公益林并给予补贴。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