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各机关、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送法制工作委员会,由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意见整理后送法制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Local Regulations · 扬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5,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