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居家养老服务应当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保障基本、适度普惠、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