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 Issuing authority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Promulgated
- April 3, 2024
- In force from
- May 1, 2024
- Articles
- 19 articles
广州市物业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建设管理规定
(2023年12月28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4年3月29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本规定所称物业小区,是指按照城镇统一规划,被城市道路或者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实施物业管理,已建成或者部分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相对独立封闭的住宅群体或者住宅区域。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协调推进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定期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在核发规划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载明新建物业小区充电设施配建或者预留安装条件比例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人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充电设施的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场所依法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救援。
发展改革、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改建、扩建物业小区新建车位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安装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当推进既有物业小区充电设施的建设和改造。符合条件的,应当将充电设施建设或者预留安装条件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不符合条件或者未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智能有序公用充电设施,或者在周边合理范围内规划建设充电设施、投放共享移动充电设施。
(一)建设充电设施的汽车库和停车场应当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者备案,并按照规范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二)拥有车位产权或者一年以上有效期限车位使用权并经车位产权人同意,同一车位仅可以报装一个充电设施。
(三)充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四)施工单位应当遵循相应的施工规范、技术要求和消防、人防等要求,遵守公共区域物业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建、扩建。
(五)充电设施应当依据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充电设施所有权人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将充电设施验收合格报告等材料提供给供电企业和物业服务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电企业受理申请人用电报装申请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会同申请人、物业服务人对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可行性开展现场勘查,符合建设条件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编制充电设施接入方案;不符合建设条件的,应当指导、配合相关方提出解决方案。充电设施施工完成并检验合格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接电等工作。
物业小区剩余电力容量不满足充电设施建设时,变压器为公共变压器的,由供电企业负责电力增容改造;变压器为专用变压器的,由专用变压器所有权人负责增容改造。新增变压器用地涉及业主共有用地的,由业主通过法定程序落实。
物业服务人发现充电设施的建设不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告知理由并劝阻或者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单位,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处理。
物业服务人或者居民对充电设施建设场所消防安全情况等有争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和确认,也可以向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物业服务人应当加强物业小区充电设施周边环境的日常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设置警示标识并通知、督促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及时维修或者整改;遇漏电、火灾等险情时,应当立即采取关闭电源、消防应急等措施。
自用充电设施所有权人可以委托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电动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充电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建立充电监测和视频安防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充电设施运行过程,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告知用户和物业服务人。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在物业小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的,应当选用具备通讯传输、有序充电、远程监测等功能的智能化充电设施,定期开展充电设施运营、使用情况安全巡查,保存巡查记录。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供电企业应当支持物业小区自用充电设施接入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运营平台合作共享。
长期失效充电设施的认定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制定公布。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将物业小区充电设施运行数据上传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并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管理单位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相关数据,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
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生产销售企业可以为其配送或者生产销售的充电设施购买财产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保险;可以提供充电设施延保服务。
居民可以为其建设的自用充电设施及其所在车位购买公众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