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电企业等单位建立健全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完善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并采取措施支持自用充电设施接入平台。
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将物业小区充电设施运行数据上传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并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真实性。
市充电设施智能管理平台管理单位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应当保护用户的相关数据,不得泄露或者违法查询、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