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公安、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