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In force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不得损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接受监察机关、上级管理机关、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