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擅自从事城市公共汽车线路运营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