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应当终结强制拆除:

(一)人民法院判决或者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强制拆除决定的;

(二)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

(三)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认为需要终结强制拆除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