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履行监察职责时,发现向违反城市规划或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建设工程供水、供电或者出售预拌混凝土的,应当书面通知实施上述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供水、供电或者出售预拌混凝土。单位或者个人收到通知后未按照要求配合执法的,处每场所五万元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