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接受市紧急救援中心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院前医疗急救人员应当相对固定,穿着统一的急救服装。

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可以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