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维修经营者承接电动自行车维修业务的,应当按照产品合格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载明的技术参数、安全要求等进行配件维修和更换,并保持与原装部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一致。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