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采伐许可证:

(一)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四)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禁止采伐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