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加强规划引领,在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扶持措施,引导社会资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参与乡村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发展乡村文化旅游。
鼓励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畲族村落,挖掘区域乡土文化内涵,发挥乡村山水生态、少数民族文化、民居民风民俗、非遗技艺、美食等特色资源优势,建设乡村文化产业馆、体验馆等文化旅游项目,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等特色节庆活动,发展田园观光、休闲健身、农事体验等乡村文化旅游新业态。
支持将当地特色农副产品、工艺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培育乡村文化旅游商品知名品牌。
Local Regulations · 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