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在维护校园文明方面,应当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养优良校风、教风、学风,促进师生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维护校园安全,有效防范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
(二)教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不违反规定补课;
(三)学生勤奋学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扰乱教育教学秩序;
(四)其他校园建设的文明行为规范。
Local Regulations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