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经营主体信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商贸流通、金融、税务、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等领域的商务诚信建设。
经营主体应当在经济活动中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尊重契约精神,履行商业合同,共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鼓励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防范信用风险,参与信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