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Amended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制。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应当做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