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农业生产用水户使用水利工程供应的水种植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水产养殖等,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农业水费,并主动采取措施节约用水。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农业用水价格标准,并根据运维成本变化和本地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Local Regulations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1, 2024